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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动态:浙江湖州德清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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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动态:浙江湖州德清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

来源:德清县人民政府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6月20日,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德清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件提出,加快推进电网设施建设。超前研究电网布局,及时完成220千伏游子变可研批复。有序推进主网项目建设,按期投产砂村变、三桥变,力争开工建设仙潭变。2023年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2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3.7公里,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66万千伏安。


【资料图】

原文如下: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清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

2023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府直属各单位:

《德清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德清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

2023年实施计划

为深入实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统筹推动年度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2〕60号)、《浙江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浙发改能源〔2023〕35号)、《湖州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湖政办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年度目标

全力保障高峰时段、亚运会分会场能源安全供应,能源价格总体趋稳,能源结构转型持续发力,最大限度缩小高峰时段电力缺口,推动全县能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为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坚实支撑。2023年全县天然气消费量从2022年2.47亿立方米提高到2.6亿立方米;电力总装机从2022年58万千瓦提高到66万千瓦。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光伏项目建设。抓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持续开展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实施“光伏+工业”“光伏+基础设施”“光伏+公共建筑”行动,充分利用新建厂房屋顶、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等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建设一批渔光互补、农(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光伏全容量保障性并网。2023年实现全县新增光伏装机9万千瓦以上,全县累计光伏装机49.2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供电公司)

2.加快绿色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储能示范基地,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实现储能高质量发展。引导新型储能发展,以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积极推进“源网荷储”分布式零碳智慧电厂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全县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2个以上,其中两大平台各1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供电公司)

3.加快推进电网设施建设。超前研究电网布局,及时完成220千伏游子变可研批复。有序推进主网项目建设,按期投产砂村变、三桥变,力争开工建设仙潭变。2023年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2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3.7公里,11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66万千伏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供电公司)

(二)大力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1.有序组织市场交易。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做好政策宣贯,指导帮助我县用电企业科学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充分发挥中长期交易稳定预期作用,持续提高我县电力用户中长期交易电量占比。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售电公司“封顶利润”,实现我县电力均价低于省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2.大力开展电力市场监管。引导在德开展业务的各售电公司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优化售电服务。依法依规查处市场操纵、串通报价、市场垄断、哄抬电价、虚假服务等扰乱电力交易秩序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3.积极应对电力迎峰度夏(冬)。提前谋划、积极应对电力迎峰度夏(冬)等情况,按照“全力保供为先、企业影响最小”的原则,多措并举提早确定移峰填谷、空调负荷管理和需求响应等保供方案,积极开展空调负荷调控、移峰填谷和企业自备电源顶峰响应的地方性补贴措施,优先部署市场需求响应,引导企业错峰避峰、移峰填谷和自备电源顶峰响应,有序推进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大力倡导节约用电,确保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到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4.全力做好天然气保供稳价。大力争取气源气量,落实城燃企业与上游资源方非采暖季合同签订工作,积极鼓励城燃企业与上游资源方签订中长期协议,确保我县天然气稳定供应。持续深入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天然气上下游直接交易,加强城燃企业成本监审,规范城燃企业价格行为,合理核定输配气价格,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现我县天然气气价处于全省较低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各城燃企业)

(三)全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推动工业领域能效提升。深入实施工业全域有机更新、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开展节能诊断服务,推动实施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到2023年,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65项以上,淘汰和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250家以上,确保完成全县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省、市定目标。开展能效标准引领行动,重点攻坚水泥、化纤、纺织印染等高耗低效重点企业(年度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对经改造仍达不到能效标准的,探索核减年度基准能耗或执行阶梯电价。2023年全年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8.5万吨标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2.全面提升其他行业能效水平。实施建筑节能推广工程,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规划条件,2023年要求民用建筑光伏装机容量0.6万千瓦。实施交通节能工程,积极推进充(换)电桩、加氢(气)站、港口岸电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交通用车辆新能源化率。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工程,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比例。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各类公共机构冬季不超20℃、夏季不低于26℃的空调节能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3.深入开展能耗双控制度。完善准入机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新上工业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0.37吨标煤/万元的控制性准入标准,强化新上项目在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的来源审查,对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项目,不予批准节能审查。严格实行新建项目招商阶段预评价、开工前节能审查、全过程能耗管理和综合评价制度。完善协同机制,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2023年,实现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4%以上,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县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及县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作用,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健全月例会、季分析和年考核机制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机制,形成闭环管理。

(二)压实各方责任。县发改局要做好牵头协调,统筹推进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县级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平台、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保供稳价绿色低碳发展各项举措。项目业主要当好“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重大项目领导包抓和协同推进机制,严格执行签订责任书内容,按照时序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早投用、早达产、早见效。

(三)强化要素支撑。完善重大能源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在符合用地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农光互补项目,支持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一体化分布式零碳智慧电厂、新型电力系统等能源项目建设,探索出台新型储能补贴政策。加大绿色金融对能源项目的优惠力度,有效降低能源项目的建设成本。

(四)营造绿色氛围。推动新能源绿色电力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将绿色电力消费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加大全社会节能宣传,举办节能宣传月活动、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展览会。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节能自愿承诺等,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降耗主体责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附件:高新区、各镇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目标

任务分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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