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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

上海小学转学政策2023年 环球微资讯

来源:本地宝

上海小学转学政策2023年暑假


(资料图)

(更新时间:2023年6月26日)

➤ 徐汇区

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学登记须知

根据沪教委规(2017)3 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一、办理对象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且学生与户主之间为直系亲属关系;

2、徐汇区户籍的学生从外省市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二)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1、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不予转学;

2、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

二、所需资料

(一) 本区户籍:

序号

所需资料

说 明

1

本区户口簿

户籍地址页、父或母页、学生页

2

出生证

户口簿能反映学生与父母关系的,可不提供

3

居住类房产证

须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产权人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4

在读证明

本市内转学

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

或提供《上海市电子学生证》

从外省市转入

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

(二)非本市户籍:

序号

所需资料

说 明

1

家长

户口簿

户籍地址页、家长页

2

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地址须在徐汇区至少满一年以上,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

3

上海市基本养老

缴费记录须符合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

保险缴费单

4

居住类房产证

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且产权人为学生的父母或学生本人

5

户口簿

户籍地址页、学生页

6

出生证

户口簿能反映学生与父母关系的,可不提供

7

上海市居住证

或居住登记凭证,须在有效期内,且与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8

在读证明

本市内转学

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

表》或提供《上海市电子学生证》

从外省市转入

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

三、资料递交

家长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请勿重复递交。

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10:00至2023 年7月20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办理。

1、方式一:将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和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 zkzx_xzb@163.com,邮件名称为“小学转学 + 学生姓名”或“ 中学转学 + 学生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2、方式二: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徐汇汇治理”,并登录,点击“教育直通车”,进入“汇入学”,查找“转学”,按提示操作上传资料。

四、办理方式

1、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2、2023年8月15日前,由学校将教育局安排的转学申请结果通知家长,并负责后续的转学手续办理事宜。

3、友情提示:办理转学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电话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小学咨询:54361242、54361272、54106183

中学咨询:54361495

监督电话: 54361542


➤ 嘉定区

2023年嘉定区中小学转学流程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的规定,根据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特公告嘉定区2023年中小学转学流程。

一、转学受理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8月17日至8月25日

二、转学咨询电话:39902055

三、转学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从外区迁入本区;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5.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区居住。

(二)普通高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1.学生为本区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四、转学流程:

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图


➤ 奉贤区

2023学年第一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

2023学年第一学期奉贤区中小学转学实行网上受理。请需要申请办理转学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根据本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工作。

一、申请方式

家长扫描左下方图片或者微信搜索小程序“奉贤教育事务”,点击“义务转学”,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二、申请时间

2023年8月22日— 8月25日

三、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

1.《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学籍证明。

2.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如申请的主材料为学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须提供依法与学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3. 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学生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4.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

1.学生本人的转学申请表或学籍证明。

2.学生在上海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在外省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需提供积分通知书。

4.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注: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之间须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注: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须连续满3年)。

5.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6.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申请的主材料为学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须提供依法与学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7.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学生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

注:非本市户籍学生本人和家长的居住证地址须一致,材料3和材料4必须为同一人。

四、转学流程

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转学,学籍校出具盖章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学籍证明。

2.8月22日-25日,家长登陆小程序“奉贤教育事务”,点击“义务转学”,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3.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未通过初审者,将短信提醒,请家长及时进入转学平台了解退回原因,根据提示重新补正相关佐证材料。(注:家长补正材料时间截止8月26日)

通过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学校。

4.8月29日-30日,拟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携带所有原件进行转学终审,办理转入手续,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如家长未在通知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家长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后果自负。

五、咨询地点和电话

如家长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拟转入学校所属的相关教育部门(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六、注意事项

1.本通知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对象为申请转入本区学生。转出本区的学生家长可于6月25日至6月30日(工作时间)之间向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由学籍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若学生转入的外省市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学生服务部盖章备案)。

2.各学段新生(一年级、六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3.因中考政策要求,非本市户籍在外省就读八、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有标准积分通知书的除外。

4.同一街镇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5.拟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6.拟转入民办学校、少体校、特殊教育学校,请家长先与学校联系,上传的转学信息表上需有接收学校盖章。

7.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

8.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交成功的学生,请联系所属街镇受理部门咨询。

9. 学籍信息查询及转学政策咨询:

上海市学籍服务热线:021-962066

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学生服务部:021-57412726 (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长宁区

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暑假转学通知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23年6月28日(周三)、2023年8月28日(周一)

二、转学方式

申请转入本区的学生家长需仔细阅读《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的有关说明》(见附件1)中对于转入本区学生的条件,根据要求提供各项申请材料,由工作人员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原则上将于8月31日(含)前通知家长办理报到手续。

1. 小学(现场办理)

接待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请家长按照要求的时间带好各项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以下指定地点办理转学申请手续。

居住在江苏街道、华阳街道、周桥街道(除天山河畔、仁恒河滨花园、天山华庭以外的居委)、天山街道(除天山二村以外的居委)、新华街道、虹桥街道(除虹储、虹许、虹梅以外的居委),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办理转学申请手续;

居住在新泾镇、北新泾街道、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周桥街道(包括天山河畔、仁恒河滨花园、天山华庭居委)、天山街道(天山二村居委)、虹桥街道(包括虹储、虹许、虹梅居委),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办理转学申请手续。

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胞子女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2. 初中(线上申请)

请将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打包发送至邮箱cnkszxzh@163.com(邮件主题和申请材料打包文件名均为“XXX学生材料”,并在邮件中备注家长联系电话和具体居住地址),咨询电话62787558。

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胞子女还需填写《长宁区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就读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该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同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


➤ 虹口区

虹口区2023年暑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2023年虹口区暑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对象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转学安排去向

小学学段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三、申请流程

2023年虹口区暑假小学生转学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

1. 转入

(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2)家长下载《虹口区2023年暑假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1),规范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3)家长将填写后的转学申请表及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打包,文件夹命名为:转学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在转学办理时间段内发送至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k1zsz@shhk.gov.cn);

(4)招办老师与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学生相关信息;

(5)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6)家长根据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转入学校报到;转入学校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办理注册手续;

(7)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

确需现场办理的,家长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预约,再按照预约时段,携带有关证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2. 转出

(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向家长提供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2)家长持学籍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向转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咨询并办理后续转学手续。

四、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学籍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详见附件2)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无全国学籍号须写情况说明)、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2)

五、办理时间:

2023年6月26日-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023年8月25日-31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联系电话:65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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