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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法院一临时工录入出错,债主反被列为“老赖”

来源:上游新闻

现年39岁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人胡振峰,因法院临时工工作失误,被短暂列为“老赖”。近日,他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了自己的情况。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经汝州市法院调解,王某某要归还胡振峰10万元。王某某未按时还款,胡振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7月,法院一名“临时工”犯下低级错误:将王某某和胡振峰同时列为“老赖”,并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很快,胡振峰支付宝借呗被冻结、名下多张信用卡被封、银行信用贷款被冻结。


(相关资料图)

胡振峰反映后,汝州市法院相关领导口头道歉,并删除了其“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胡振峰认为,记录虽然删了,但实质性影响并未消除。胡振峰还表示,法院以“以反映相要挟”“干扰法院正常秩序”为由,将他拘留15日、罚款3万元。

有录音显示,汝州市法院执行法官对胡振峰表示:你别反映了,3万元罚款不执行。

胡振峰曾借钱给王某某。王某某于2016年1月5日出具借条:今借到胡振峰现金10万元整,2016年6月6日还款。

▲当事人胡振峰。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由于王某某未按时还款,胡振峰久催无果后将他告上法庭。2017年4月6日,汝州市法院下达“2550号”民事调解书:王某某同意归还10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王某某于2017年4月6日归还胡振峰3万元,剩余7万元于2017年7月6日前归还,利息由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其他无争执。

2017年7月6日,胡振峰没收到应还的7万元,便向汝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法官告诉他,请安心等待。

就在胡振峰等待法院强制执行时,坏消息接踵而至。

证据显示,2017年8月4日,胡振峰5万额度的支付宝借呗被冻结,支付宝还给他发送一条消息:截至2017年8月2日,你在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存在负面记录,已对你的信用造成影响。

继借呗被冻结后,胡振峰名下多张信用卡被停,银行信贷产品不能再用。

胡振峰想不通:他在法院只有一起官司,且是原告,是别人欠他钱不还,自己怎么就成了“老赖”?

▲2017年7月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胡振峰是老赖。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一头雾水的胡振峰,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后发现,他已被列为“老赖”,执行依据是文号“2550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时间为当年7月13日、要求偿还10万元、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全部未履行。

胡振峰看到“2550号”“10万元”后意识到,法院把他这个原告错误列为“老赖”了。

胡振峰称,几经周折,2017年8月下旬,在汝州市法院一间会议室内,相关领导告诉他:法院的一个临时工,录入失信执行人信息时出了错,将他和王某某同时列为老赖,上传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

8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向汝州市法院政工部门咨询,这个错列当事人信息的临时工是否接受处理?审核时为何没发现?工作人员未做回复。

临时工犯了低级错误,汝州市法院相关领导口头向胡振峰道歉,并承诺会解决问题。

胡振峰介绍,汝州市法院相关领导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删除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抓紧执行王某某未还的7万元。2017年8月下旬的一天,他再次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发现,其“老赖”信息已不见了。

▲王某某和胡振峰同时被列为“老赖”,并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11月,汝州市法院从王某某处强制执行7万元给了胡振峰。2021年,经过法院判决,王某某还支付了利息。

“老赖”信息虽然删除了,但胡振峰发现自己受到的实质影响并未消除:借呗仍处于冻结状态、信用卡依旧被停、银行信贷产品额度仍未恢复。

胡振峰说,为防止个人征信恶化,2017年8月,他归还了借呗、信用卡的欠款。“我借钱还的,本来这些是可以循环使用的,还进去就出不来了。我是做小生意的,资金压力很大,我是有损失的,这是既定事实。”

2017年9月,胡振峰向汝州市法院提出诉求: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出证明文件他自行去征信中心提交异议申请、找第三方机构核算损失给予赔偿。

相关文书交叉显示,汝州市法院认为:该院相关领导已口头道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删除、征信会恢复,这足以说明该院解决了“错把胡振峰列为老赖”这一问题。

胡振峰的诉求,与“汝州法院的认为”差距较大。

2017年9月,胡振峰向平顶山市、郑州市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信息证实,胡振峰反映问题时,当地刑警找过他,发现其不是讹诈后,没再理会此事。

8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就此向汝州市法院执行局法官提出疑问:胡振峰的3个诉求是否合理?对方未做回复。

2017年10月14日,胡振峰在火车站等车时,汝州市法院的法官赶来了。胡振峰说:“他们劝我回去,说给我解决问题,我就跟着他们回去了。这时候没吵。回到法院后天黑了,在办公室里,我和他们吵得很激烈,就是语言冲突,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胡振峰因“严重妨碍法院正常秩序”被法院决定拘留15天。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当日,汝州市法院出具了一份拘留决定书和一份罚款决定书。两份文书载明,胡振峰在问题得到解决以后,不听劝阻,并在法院办公场所吵闹,严重妨碍法院正常秩序。依据刑事诉讼法决定如下:拘留15日,罚款3万元,罚款在决定书送达后3日内交付本院。

胡振峰说,他申请复议后被驳回。在他被拘留第14天时,法官赶到看守所释放了他。释放他时法官称,如果你不再反映,3万元罚款就不催缴。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近6年过去了,胡振峰仍旧未缴纳3万元罚款。

8月14日,汝州市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复上游新闻记者,因为胡振峰已与该院执行局局长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所以不方便接受采访。

胡振峰说,他最想解决的问题比较简单:解冻借呗、解封信用卡、银行贷款额度恢复如初。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胡振峰2017年8月的个人征信报告发现,2017年7月13日,汝州市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胡振峰近期的征信报告显示,这份信息已不见踪影,征信报告无任何异常。

▲直到今日,胡振峰的借呗、信用卡、银行信用贷款等仍未恢复正常。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只要法院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征信中心会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该项信息,“简单点理解,法院删除了胡先生的被执行人信息,征信报告上很快就不显示了。征信报告显示的信息是实时的,以前的一些信息不再显示。”

征信报告已正常,为何胡先生的借呗仍被冻结、信用卡停卡?与此前被错误记录成“失信被执行人”是否有关?

支付宝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称,支付宝有自己的审核机制,胡先生目前评分不足,请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客服人员的答复,与支付宝的答复如出一辙。

一名熟悉个人征信领域的金融界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以支付宝为例,胡先生以前被记录成“失信被执行人”,支付宝记录下这条信息,称之为A。支付宝现在查询征信报告,也知道“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没了,称之为B。支付宝有一套属于机密的审核流程,核发贷款时是采信A,还是采信B,它有自己的评价体系,会综合考量。

该业内人士称,法院很难干预金融机构核发贷款、信用卡的审核机制。“有些信息金融机构会共享,你去找一家从未发生过业务的金融机构办贷款,它也有可能知道你曾经是‘老赖’。被记了(老赖),可能跟随一辈子,影响一辈子。”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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