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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

星巴克被约谈!原因是……

来源:金融界

近日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徐汇网信办、黄浦网信办依法约谈三家企业,要求星巴克、Shake Shack和天泰餐厅针对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行为进行全面整改,切实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家餐饮企业存在频繁诱导索取用户手机号、诱导消费者提供精准位置信息、频繁弹窗诱导注册会员、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等问题。前期调查发现,以上问题在餐饮行业较为普遍。

此前,国内某新闻媒体披露上海商圈中一家星巴克点餐小程序过度索客户信息,仅是点1杯咖啡,消费者至少被弹窗提示注册会员3次,弹窗索要定位授权2次。


(资料图片)

据媒体报道,记者调查期间,顾客扫描星巴克前台的二维码时,页面首先跳转出现“扫码入会 领券立减”整屏活动海报(这个无法直接关闭),当用户点击下方“领取”按钮后,页面又直接跳转进入“微信用户一键登录”页。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需要用户勾选同意相关隐私政策和绑定协议,做好这一切后,点击“登录”,页面下方又弹窗索要手机号授权,显示可用微信手机号一键绑定或者其他手机号快速注册成为会员。一番操作下来,小程序这才跳转出现堂食点单入口,本来一键点击购买,付账的流程,硬生生的被玩成了“关卡游戏”。

上海市网信办再次提示,针对到店点餐环节,餐饮企业以下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希望企业自觉主动予以整改:

1.首次使用小程序扫码点单时,消费者没有收到商家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的隐私政策。

2.商家在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中没有设置“同意”或“拒绝”的选项,默认消费者允许提供个人信息。

3.商家超范围向消费者索取和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敏感信息(包括姓名、生日、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

4.扫码点单后,出现“微信一键登录”获取昵称和头像、“微信手机号一键登录”获取手机号等弹窗提示,或者买单时要求消费者提供手机号,消费者如果拒绝以上授权就无法下单。

5.扫码点单后,商家以选择附近门店等为由申请获取精准位置信息,消费者如果拒绝就无法下单。

6.扫码点单后,商家申请获取精准位置信息,消费者拒绝后,仍频繁弹窗申请位置信息,且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门店搜索功能。

7.商家以优化服务体验、提供会员折扣等名义诱导消费者授权精准位置信息或者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诱导消费者关注企业公众号,消费者拒绝后,页面仍反复出现弹窗申请,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

8.既没有经消费者同意,也没有做匿名化处理,商家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消费者频繁收到定向推送的广告营销信息。

三家企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约谈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目前,Shake Shack、天泰餐厅对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初步改进,星巴克正在积极调整。

6月1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

停车缴费、点餐、购物……如今,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服务已然成为一种常见做法,但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因为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消费者在扫码关注后,常常会受到公众号发送的大量广告、优惠券等无关信息的侵扰,还有可能在申请各种权限的过程中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和落入消费陷阱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互联网时代,扫码消费在继续普及推广,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并通过公众号下单、结账、开具发票的做法,可以使自己获得大批阅读量和关注量,并通过广告和信息推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更多关注和再次光顾,增强用户黏性。但任何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住法律的底线。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为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个人信息等权益,针对扫码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消费者可将遇到的此类问题通过电子邮件(ccaxfjd@cca.org.cn)方式向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委托专业维权志愿者对线索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并视情节采取提示警示、约谈劝喻、支持消费者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文源自: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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