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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出了事故受还要担责!交警这些话,一定要听

来源:扬子晚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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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2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吴洋) 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的出行轨迹更为复杂多样,加上多数家长均需白天上班,因此未成年人独自出行的频次远远超过上学期间,如果选择了不符合自身年龄条件的交通工具则面临更大风险。这不,一名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逆行闯红灯后与一辆出租车相撞。

前不久晚间,一辆电动自行车沿大桥南路北向南方向逆向闯红灯通过新民路路口时,与一辆沿大桥南路南向北方向右转进入新民路的出租车相撞。从六大队交警调取的道路公共视频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进入路口左转时,根本就看到右侧的出租车,结果发生撞击,骑车人摔倒在车前。六大队交警调查后认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出租车因疏于观察负次要责任。

经查,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王某未满16周岁,交警对其监护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告知其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得驾驶电动车,骑电动车时也应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父母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把好第一道关,保证孩子的出行安全。

针对这一事故,交警再次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16至18周岁骑车不可以载人。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驾乘人员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暑假以来,交警针对路面查处和交通事故中发现的未达法定年龄骑车上路的情况,不仅现场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还重点做好家长约谈提醒,联合完善社会-家庭共同管理的要求。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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